各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、政府(办事处),区属各单位,各有关文明单位:
为有效推进文明单位管理规范化、长效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,根据《舟山市定海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现将2017—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对象
1.定海辖区内市属、省部属下属单位和区属单位,计划申报2017-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;
2.2017年被区文明委命名的2015-2016年度区级文明单位(定文明委[2017]3号),计划复评保留荣誉称号的,其中全国级、省级、市级文明单位不再报送。
二、报送方法
1.统一填写《2017-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报告表》。
2.《报告表》应包括创建的指导思想、组织领导、目标任务、工作举措、保障机制以及单位基本概况等内容。
3.《报告表》一律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,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(dhqwmb@163.com)提交定海区文明办。逾期未提交的单位原则上不列入新一届区级文明单位考评(复评)对象。联系电话:817935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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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2017-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报告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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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定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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